当有人在人生奋斗的途中提出某些方面的警告,一定要学会理智地分析这些警告的真正含义。既不要因他人的错误劝解而放弃自己的目标,也不要因对方的善意且正确的规劝而固执己见。 在心理学上,固执心理是一种偏执型人格障碍。此类人具有敏感多疑、好嫉妒、自我评价过高、易冲动和诡辩、缺乏幽默感等特点。 固执是人际交往的大敌。固执可分为感觉性固执、记忆表象固执、情绪固执,这些心理现象可以连成一体,形成一种习惯,当别人破坏这种习惯时,就会使个体产生不愉快、不舒服,甚至苦恼的情绪,从而引发攻击性行为,表现出强烈的固执。 美国心理学家莱昂·费斯汀格在解释人的执迷的心理时,认为人都会遇到信念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情况,这种情况就会导致认知平衡失调,此时,人们就会感觉难受,从而想办法来恢复心理平衡。恢复平衡的方式有两种:一是承认事实,一是找到一个理由来维持平衡。 一个人能够放下心中的“我执”,把苦的事情当成是上天赐予自己成长的福报和礼物,即使面对痛苦,也不会过于忧虑了。 要知道,在实际的生活中,让人晕头转向的,并不是复杂琐碎的工作,也并不是复杂的人际关系,而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应该做什么,应该怎么做,为什么要做。我们如果能够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,就不会感到那么累了。 我执破了,然后要破法执。何谓“法执”?就是不明白五蕴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)之法,乃是因缘而生,而执着为实有。如果把一切法的执着没有了,就能圆融无碍,到无入而不自得的境界。到了我法双亡的时候,才是真正的修道人。真正的修道人,无论在什么时候、什么境界,绝对不为自己打算,有舍己为人、见义勇为的思想,有大公无私、至正不偏的行为。 “法执”即我所执之法。凡夫误以为自己的身体、自己的思想是实实在在的,以为这个身心世界是实有的。身内五根为“正报”,身外六尘、衣食住行等等为“依报”,这就是凡夫的法执。 外道所执的是妄想涅槃。二乘所执的是偏空涅槃。菩萨所执的是取证真如(以为真如可证)。所以说,二乘和菩萨虽然已经有所修证,但仍然是迷悟相对,还在生灭里。就是修到了第八地菩萨,已经证到平等真如,也还有执着,叫微细法执。这一切都是一个“执着”,这都是“法”,都因为“有所得”、“有所证”。 执着有我、有法,永远不能解脱。佛在《金刚经》上说:“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”应舍就是不能执着。所以择善固执是对初学人不得已用的手段,只限于初学;功夫往上提升,就要破执着。 破我执,得事一心不乱;破法执,得理一心不乱。执着的心是妄心、是无明;没有执着的心是真心、是本明。理与事之所以变成障碍,都在执着上;去了执着就没有障碍,去了执着你就得一心,去了执着你就清净、就平等。 如果诸位明白这个道理,你就能够体悟到《华严经》里面所说的理事无碍、事事无碍。我们今天修学,不能证果、不能开悟,就是因为心不平等,这是大问题!心为什么不平等?坚固的执着,我执、法执。 如《楞严经》说:“因缘和合,虚妄有生,因缘别离,虚妄名灭。”既然缘生缘灭都是虚妄,所以生即无生,灭也无灭,都无自性,所谓“法我”也是空的。 如《大乘心地观经》说:“汝等凡夫,不观自心,是故漂流生死海中。”又说“三界之中以心为主,能观心者究竟解脱,不能观者永处缠缚。” 如《圆觉经》说:“一切如来本起因地,皆依圆照清净觉性,永断无明,方成佛道。”可见彻证觉性,更无别法。这一阶段的功夫,实际上正是《心经》所说“照见五蕴皆空”的“照见”功夫,也即《金刚经》所说的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的“生”(生清净心)功夫。继续精进修持,便会渐渐体会到自性本来清净,不必着意起照,忘照而终日未曾离照的地步。《圆觉经》说:“有照有觉,俱名障碍,是故菩萨常觉不住,照与照者,同时寂灭。” 在《西藏生死书》第八章第四小节指出,“我执”从一开始就是徒劳无功、注定要挫败的,我们之所以这么执著,是因为在生命深处,知道自我并不是本来就存在的。
|